一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10月23日(三)下午5時止。
名額與金額:預計4名,每名 5,000元。(將依實際申請人數調整)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限本系大學部及碩士班在學生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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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A.低收入戶學生、B.中低收入戶學生、C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D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。
-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。
- 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檢核通過者。
- 原住民學生。
(二)具備前款所列資格,且符合以下條件者使得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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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大學部:當學期修習學分數,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(例如抵免學分、大學學習課程、服務學習課程、社團實作、軍訓、護理、體育等),至少須修滿15學分(大四至少須修滿9學分)。
- 碩士班:當學期研一修習達8學分或3門課,研二上學期修習達4學分或2門課(不含畢業論文)。
- 因修教育學程、輔系、雙主修或其他原因而延畢之學生,不適用本方案。
三、受獎助者的學習及輔導機制:
(一) 參與系上所指定安排於學期中之學習事務或活動,並經由系主任審視通過。
(二) 領獎前須完成繳交學習短文(500至1,000字)一篇,短文內容須說明所有參與之學習項目及心得,並經由系主任審視通過。
四、頒奬時間:113年11月11日中午12點20分,地點為B302A,請務必出席。因故在領獎前休學或退學者,取消領獎資格。
五、申請檢附文件如下,請送至經濟系辦公室B1004。
(一) 申請表 (Word 檔)
(二) 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(無則免交)
(三) 申請資格的佐證資料
六、承辦人:孔令娟助理,分機259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