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法律學程

本院於九十六學年度上學期開辦「財經法律學分學程」,其設置宗旨為因應時代潮
流,配合產業需求,以培養淡江大學學生兼具財務及相關法律專業能力。歡迎各系同學
根據興趣,預先規劃四年課程,提昇專業知識,期能一展長才於職場。

一、申請修習:每學期開學前,於公告申請時間 (見實施規則),完成修習學程申請。

財經法律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(112年10月25日更新版)

財經法律學分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(110年更新版)

財經法律學分學程修習申請表(僅供參考,改採線上申請)

線上申請網址:https://forms.office.com/r/nQVHfPqNSh

二、申請認證:修畢本學程規定之最低應修學分數且成績合格者,畢業前隨時可向本
系申請認證。審查通過後,由教務處發給「財經法律學分學程學分證明書」。
(申請前已修習或抵免科目亦可承認,但轉學生抵免及外系課程最多承認15學分。)

淡江大學學生跨系所院學程學分證明書申請表(110年更新版)

三、各學期申請修習及認證人數統計:

財經法律學分學程歷年各系修課及取得證書人數